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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年多時間,懷寧一男子因一次醉駕、一次酒駕受過兩次處罰,但他不以此為戒,繼續我行我素。近日,男子因醉駕被交警逮個正著。 11月14日晚,懷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高河中隊安排值班警力在縣城高河城區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21時30分許,在香樟大道和孔雀路交叉口,執勤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皖A311XX小型普通客車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方某某(男,34歲,家住高河鎮某小區)有飲酒駕車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現場檢測,其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12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將其帶往醫院抽取血樣送檢。方某某稱,當晚他心情不好,一個人在家喝了大約二兩白酒,然后開車出去辦事,剛出小區不遠,便碰上了夜查酒駕的交警。 11月15日,送檢血樣經專門檢測機構檢測,結果顯示方某某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103.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交警調取相關材料發現,2021年9月,方某某因危險駕駛罪(醉駕)被懷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2022年10月3日,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懷寧縣公安局行政處罰。這次是他第三次因喝酒開車被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